关于推荐第二批入库专家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、有关单位:
根据《河南省矿业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》(豫矿协字〔2024〕33号)有关规定,为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和决策咨询作用,更好地服务会员单位及全省矿业高质量发展,现决定开展第二批专家入库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入库条件
(一)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、职业道德,廉洁自律,遵纪守法,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(二)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,在业内有一定影响。
(三)具有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,能够胜任相关工作。博士毕业,工龄不低于5年;硕士毕业,工龄不低于8年;本科毕业,工龄不低于15年。
(四)熟悉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。
(五)最近3-5年从事本专业(与专业技术职称一致)的工作,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历、经验。
(六)身体健康,申报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。
二、入库范围
1.地质矿产类:包括地质矿产调查、矿产勘查、物探、化探、遥感、探矿工程等,拟入库50人。
2.矿山技术类:包括采矿、选矿、矿山设计、矿山设备制造及自动化、测量、安全工程、智慧矿山等,拟入库50人。
3.绿色矿山建设类:包括水文地质、工程地质、环境地质、土地管理、矿业经济、矿山安全,生态修复、农、林、水利、文旅等,拟入库50人。
4.矿业服务类:包括矿业权评估、安全评估、法律服务、矿业培训等,拟入库50人。
三、入库办法
采取个人自愿申报、有关单位推荐或专家联名推荐、专家组评选、河南省矿业协会审定相结合的方式。欢迎企事业单位、会员单位技术人员申报、推荐。
四、申报材料
(一)申报表(见附件);
(二)身份证复印件;
(三)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。
(四)从事本专业(与专业技术职称一致)工作的证明。
五、注意事项
根据《河南省矿业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》,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。第一批已入库专家(豫矿协字〔2024〕33号文批准)无需重复申报。如个人信息发生变更,请联系协会咨询中心更新。
六、申报时间
申报纸质材料和电子扫描件务必于2026年5月31日前报送至协会315室,电子版发送至协会邮箱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七、联系方式
常云真13937985822
李琳玲18339287362
协会邮箱:hnkyxh@163.com
通讯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6号鑫地大厦315室
2026年3月19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