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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新《矿产资源法》培训(第二期)的通知(一号)

时间:2025-09-08 来源: 本站 浏览量:22

各矿业权人,市(县)自然资源管理部门:

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,提升全省矿业权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履职能力,根据《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<矿产资源法>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豫自然资办发〔2025〕10号)要求,河南省矿业协会将组织开展新《矿产资源法》培训工作。现将第二期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对象

河南省内全部持有效矿业权证的矿业权人,原则上每单位参训人员不少于 2 人。市(县)自然资源(地矿)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1-2 人(已参加第一期培训的,不再受理报名)。

二、培训内容

1. 新《矿产资源法》立法背景与重要意义;

2. 新时代全球矿业发展形势分析;

3. 矿业权人的权利与义务解读;

4. 行政权力清单与矿业监管新机制;

5. 矿业权出让登记、矿区生态修复等政策解析。

三、培训时间与地点

培训时间:待定(另行通知)

培训地点:待定(另行通知)

四、报名方式

请有意参加培训的单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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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培训费用

会员单位 1000 元/人,非会员单位 1600 元/人。培训费用由协会统一收取并出具电子发票。住宿费、交通费自理。

本次培训对市(县)自然资源(地矿)管理部门免收培训费,每单位不超过 2 人。

六、付款方式

账户名称:河南省矿业协会

纳税人识别号:514100005145581679

开户银行:中国工商银行郑东新区支行

账号:1702420609200011157

汇款备注:新矿产资源法培训(第二期)+学员姓名

七、联系人

李利彬:18638571506

高   昂:18239922284

八、其他事项

完成培训课程的,由协会颁发结业证书,共16学时。

2025年9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