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三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,推进非煤矿山基础设施建设
近日,山西省应急管理厅、山西省自然资源厅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提出以“机械化换人、自动化减人”为目标,推动非煤矿山基础设施升级与本质安全水平提升,分类施策推进全省非煤矿山提质改造。
《指导意见》要求,新(改、扩)建矿山需将机械化、自动化装备应用纳入整体规划设计、同时施工建设;现有矿山要“一矿一策”制定升级改造方案,避免“一刀切”;最大限度减少单班入井人数,“险累苦脏”岗位基本实现少人化、无人化作业,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,推动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。
在重点任务方面,新(改、扩)建矿山应同步建设水、电、暖、网配套的“三堂一舍”及集成监测监控、人员定位、紧急避险、压风自救、供水施救、通信联络等六大系统和应急广播、监测预警设备;地下矿山需推广凿岩台车、铲运机等机械化装备,露天矿山普及潜孔钻机、矿用卡车等设备;同步提高辅助设施自动化水平,对提升、运输、通风等固定设备设施采用自动控制技术实现远程遥控,井下运输、通风、防排水等操作类和值守类设备设施实现远程遥控、无人或少人值守;实现采掘工作面、重点区域网络与视频监控全覆盖及“无监控不作业”。同时,要求边坡高度150米以上露天矿山及深井、采空区矿山,将监测数据接入省级预警系统,强化风险实时管控。
《指导意见》明确,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,对现有矿山要统筹推进机械化自动化升级改造工作,“一矿一策”制定建设方案,明确时间进度安排,并抓好督促落实。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在项目备案、设计、审查、验收等环节强化指导,帮助企业在项目设计之初就提高建设标准,强化基础设施建设,提升本质安全水平。
